时间:
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锦执 • 强信|举报有奖!锦江法院发布最新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7:27:05 打印 字号: |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四川君诚绿建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成都锦江派时代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廖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

成都锦江派时代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下东大街段199号1栋2单元43楼1-8号44楼5-8号。法定代表人:廖凯。


廖凯,男,1993年3月22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康定县炉城街道新市前街129号附5号。身份证号码:513321199303220011。



执行案件

(2023)川0104执616号。



执行标的

工程款、违约金(暂计算至2023年10月30日,计算方式:以尚欠工程款1920337元为基数,从2022年3月25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0%计算)、律师费、案件受理费共计2296147.31元以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照执行回款到位标的10%进行奖励。



悬赏期限

从公告之日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



举报电话

13880206253(申请执行人代理人秦蕾)。



法院电话

028-62493479。



特别提醒

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悬赏公告发布后,当有关人员提供线索时,四川省成都市锦江人民法院会对该财产线索进行核实,并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保密。

当不同的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时,按照先后顺序由先举报者获得,不同身份举报者举报不同信息的,由法院依照线索价值大小、时间、申请执行人的意见等实际情况,确定不同举报人的奖励份额。



需注意

对申请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其他不应发放奖励情形的,不予发放奖励。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锦江法院

联系我们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工农院街90号

电话:028-84557271

邮编:61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