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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法 • 动态|6.10—6.16
  发布时间:2023-06-19 15:32:07 打印 字号: | |

某小区业主钟某认为物业公司无故砍伐小区树木,拆除小区公共凉亭,损害了其合法权益。物业公司认为上述行为系为消除小区安全隐患,并已取得大多数业主同意。双方多次理论且社区协调无果后,钟某将物业公司、园林绿化公司和所在街道、社区诉至我院,要求赔偿。我院本着源头治理、非诉挺前、多元化解的工作原则,多次实地走访涉案小区了解情况,积极联动涉案社区开展座谈,合力推动该起侵权纠纷从源头化解,切实提升诉前调解解纷效能。

近日,我院受理了62件以某婚纱公司为被告的小额诉讼案件,因被告下落不明,案件需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我院紧盯“关键指标”,对小额诉讼程序“应适尽适”,对程序转换严格把关。在程序转换前逐案进行审查,发现其中10件案件被告主体不适格,随即向原告释法明理,该十案原告主动撤诉,避免了案件无必要程序转换。

 
责任编辑:锦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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