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发挥审判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法律引领作用,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守法意识,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锦江法院结合审判实践,发布关于劳动争议法律问题风险提示。
一、企业招工要规范
企业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不得以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二、劳动合同必签订
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具备员工岗位、劳动报酬、合同期限、工作时间等基本条款。
三、办理社保要及时
企业自用工之日起需尽快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劳动者签署放弃社会保险的文件不具有免除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效力。
四、劳动报酬按时付
企业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同时应制定花名册、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资料,并保存备查,避免因工资标准、加班时长等情形产生争议。
五、员工休息要保障
劳动者有休息休假权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工作满一年的劳动者依法享有带薪年休假。
六、岗位调整要协商
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正当理由,对劳动者岗位调整时,企业应与劳动者协商并形成书面意见,协商期间员工未到新岗位,原则上不能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支付赔偿金的责任。
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需协商
劳动者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时,企业可通过书面形式征求劳动者的意愿,在尊重劳动者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有法定情形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八、企业规章要合法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民主程序,并依法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且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九、合同解除要合法
1、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企业应依法保障其辞职自由,若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2、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经济补偿。
3、企业在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况下享有单方解除权,但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及程序解除,若违法解除,企业应支付赔偿金。
十、女性保护更周全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十一、离职手续要办齐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则应按照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十二、涉诉证据要留存
劳动者及企业均需注重劳动关系中的证据留存,例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打卡记录,尤其是电子证据应当注意备份,可通过上传云端等方式固定证据,以便发生争议时能及时、快速查明事实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