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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法 • 动态|4.17—4.21
  发布时间:2023-04-23 16:46:30 打印 字号: | |

4月17日,某物业公司向我院特邀调解员送上“依法调解促和谐,排忧解难暖人心”锦旗,表达了对特邀调解员的真挚谢意。案情提要:被告张某因拖欠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费、垃圾清运费、水费等被诉至法院。特邀调解员多次向被告释法明理,但因被告人在国外,不愿配合进一步沟通。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特邀调解员利用被告回国这一契机,再次开展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握手言和。

4月17日,锦江区建筑行业协会秘书长周延明、副秘书长李世芳一行到我院了解特邀调解员工作,民四庭庭长陪同并介绍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随后双方召开工作推进座谈会,就调解工作中的重难点进行深入研讨。并就下一步加强交流、通力合作达成了一致意见。

近日,我院邀请锦江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到院举办个税政策宣讲交流培训会,此次培训结合今年推出的个人养老金新政,专题解读了汇算政策、汇算填报和补退税等相关问题,帮助干警提高汇算申报质效。会后,税务人员详细解答了干警提出的个税问题,现场指导干警完成个税相关事宜。

近日,我院民一庭审理了一起变更监护人案件,承办法官了解到当事人变更监护人是为了被监护人今年顺利办理入学手续,而被监护人的母亲正在外省监狱服刑。为积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民一庭利用新改造的科技法庭,通过“钉钉”软件视频加密技术,完成了对监狱服刑当事人的当庭询问程序,高效查明案件事实,扫清了被监护人入学障碍。

 
责任编辑:锦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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