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拟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2023年-2025年采购代理机构比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比选范围
拟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2023年-2025年采购代理机构比选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三名。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2023年-2025年采购代理机构比选服务项目
三、选取方式:公开比选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以四川政府采购网上登记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五、比选申请人报名及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 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比选申请人须在2023年4月1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至采购人处,逾期送达的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2.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锦江区工农院街86号(锦江区人民法院本部)7楼701政治部(督察室);
3.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8-86930751
六、选取办法
本项目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得分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本次比选的入围采购代理机构。
七、其他
无论比选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参加本次项目的全部费用。
我院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供应商收取任何费用。如有发现请及时报警,并报我院政治部(督察室)备案。
政治部(督察室)电话:028-84554047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