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协同做好省、市、区“屡禁不止、履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法治化手段助力失信主体依法有序退出,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近日,锦江法院受理某个被列入省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公司破产清算一案,3月29日,锦江法院召开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锦江法院首次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旁听债权人会议。
该案债权人众多,且分布全国各地,为保障债权人更好行使权利,锦江法院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会上,承办法官介绍案件受理情况、管理人指定情况、合议庭组成人员情况以及债权人会议职责、职权。管理人就执行职务工作、财产状况调查以及债权申报和审核工作进行报告,并着重就实现债务人经营资质价值最大化路径进行分析。债权人对方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代表委员纷纷表示,通过旁听破产清算债权人会议,对破产工作有了更直观的认识。会议井然有序、程序规范,法院积极指导管理人研究资产最大化变现方案,在推动失信主体退出市场的同时,发掘有效资产,大力提高债权人受偿率,切实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值得肯定。
下一步,锦江法院将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有效运用破产程序加快严重失信企业、“僵尸企业”出清,积极探寻资产处置“最优解”,释放沉淀资产,盘活存量经济,助力“腾笼换鸟”,为营造我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