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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法 • 案|“知心男友”竟是诈骗惯犯?“女神”们恋爱请擦亮双眼!
  发布时间:2023-03-07 13:58:23 打印 字号: | |

案情简介:
2018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何某在网络上先后结识多名女性,虚构自己的工作经历、财产状况、家庭情况等信息,以婚恋、交友为目的骗取被害人信任,分别与其建立“恋爱关系”后,以偿还欠债、结清房贷、解除车辆的抵押、做工程等理由先后骗取13名被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551644.3元。
锦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三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何某退赔13名被害人的损失。受害人们在案发后得知,何某此前因犯诈骗罪,已多次被判处刑罚。

法官提醒:
随着信息网络的发展,婚恋交友的途径逐渐多样化,部分不法分子利用女性善良、单纯、感性的特质,骗取女性受害人的钱财、感情。因网络具有一定的虚拟性,对方身份难以核实。法官在此提醒各位女性:
▶️ 在交友投入感情时,务必要增强防范意识。交友恋爱前,要在充分核实对方线下真实身份信息后,再展开进一步交往。
▶️ 在涉及经济往来时,更要提高警惕。首先,应核实对方提出的钱款需求是否真实存在,需求数额是否与实际数额相等;其次,应当对于钱款的数额、归还期限、利息等内容进行书面约定明确;再次,在短期交往内,对于对方提出的大额钱款需求,更应谨慎。
希望所有“女神”们在渴望爱情、寻找爱情的同时,擦亮眼睛,勿入坏人陷阱。

 
责任编辑:锦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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