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干九容与被执行人张文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
张文伦,男,1986年出生,住四川省富顺县琵琶镇农场村1组29号。
执行案件
(2022)川0104执7178号。
截止2023年1月4日本案执行标的为407073.55元,包括:1、尚欠借款本金271913.73元;2、截止2023年1月4日的利息111288.77元;3、案件受理费3364元、保全费2330元。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金钱奖励(赏金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标的20%进行奖励)。
悬赏期限
从公告之日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
举报电话
13881874023,13408081993(申请执行人干九容)。
法院电话
028-86751538,028-62561135。
特别提醒
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悬赏公告发布后,当有关人员提供线索时,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会对该财产线索进行核实,并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保密。
当不同的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时,按照先后顺序由先举报者获得,不同身份举报者举报不同信息的,由法院依照线索价值大小、时间、申请执行人的意见等实际情况,确定不同举报人的悬赏金份额。
需注意
对申请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其他不应发放悬赏奖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