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锦江法院在某楼盘逾期交房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中,挑选了一件最具典型性、共通性的案件作为示范案件,巧妙运用“示范诉讼”模式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
示范案件判决生效后,针对尚未处理的平行案件及后续新立案件,锦江法院按照“示范诉讼”+“诉调联动”这一模式,引导当事人参考已生效的判决结果,促进双方达成一致和解意见,一次性成功化解该批次案件40余件,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践行了司法为民宗旨。
锦江法院以“简程序”提效率、“精审理”优质效为导向,不仅解决了涉案人数多、审理周期长、上诉率高等问题,还成功将纠纷化解在源头,真正做到让裁判的价值导向传播出去,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也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了“一案巧解、多案共赢”的目标。
延伸阅读:
近年来,受房地产经济的影响,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增多,且多以集团诉讼、群体诉讼形式出现,诉讼请求大抵相同。虽然此类案件通常具有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等特点,但案件往往涉及人数较多,对结果要求迫切,须妥善审理。
“示范诉讼”机制能够快速确定案件处理方向,及时给出处理结果,最终引导平行案件和后续立案的当事人进行选择,以达到精、准、稳的诉讼效果。
所谓“示范诉讼”,即从同类案件中选取一件或几件具有典型性、共通性的案件进行先期审理,在作出裁判结果或达成调解方案后,通过发挥个案的示范引导作用,再对其他案件进行裁判或调解,既能统一裁判尺度,提高案件调撤率,也能减少当事人诉累,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