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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法 • 漫谈|一案一人生 要案结 更要事了
  发布时间:2022-11-14 11:06:03 打印 字号: | |

编者按 >>
“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
随着办案数量的增加,办案技巧的愈发纯熟,一些法官对这句话的理解愈深愈透。他们没有因为要处理越堆越厚的卷宗而把自己当成流水线上的“司法民工”,而是更加耐心地倾听案件背后的故事,去触摸、去感受当事人实实在在的人生。判也好,调也罢,他们最终的目的都是既结案,又解纷,打开当事双方的心结,守护百姓心中的天平。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民二庭的副庭长唐江,请他来谈谈办案过程中的那些故事、那些体会,让我们跟随法官的脚步,走进案子里的那些人生。

【一案一人生 要案结 更要事了】

洞悉人心 情法两全
法官是司法人员,自然洞悉法理。但若止步于此,未能洞悉人心,自难情法两全,张某与王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便是生动的注脚。
张某与王某奉子成婚,随着孩子成长,张某疑虑成真,经反复亲子鉴定证明孩子并非亲生,但为顺利离婚,张某以承认亲子关系并自愿承担抚养义务作为约定,两人最终分道扬镳。谁知其后张某再次做了亲子鉴定,并据此主张离婚欺诈,诉请撤销离婚协议和赔偿,两人闹上法庭。签了协议何以反悔?这反常的行为,提示我不能仅考虑法理,“人心何以反复”才更值得追问。
原来为免双方父母受到更大伤害,张某与王某故意作上述约定,所以在父母知晓两人离婚后,张某也未敢告知实情,反而在其父母的要求下,再次做了亲子鉴定。知晓鉴定结果和离婚协议内容后,张某父母怨忿难平,大病一场。父母的相继病倒让张某与王某之间原本已平息的矛盾怒火重燃。约定在前,协商索赔不成,张某在将王某诉至法院的同时,还在其居住小区内散发传单,想用舆论手段胁迫王某就范,矛盾愈演愈烈。
判,没问题,但仅仅是判,双方的矛盾仍在、心结仍在,唯有沟通调解,让判决不易传递的开解之语直达人心,将当事人从“心态黑化”的边缘拉回,走出恶性循环的心理。最终,在我坚持不懈的居中协调下,双方得以调解,情法得以两全。

信疑同用 调解不辍
对当事人既要相信,也要怀疑,调解才能进行不辍,方案也才能执行无虞。这在处理经济赔偿、大额款项支付类调解案件中,至关重要。钟某诉谢某、胡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黄某诉杨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等案,便是例证。
上述案件的共同特点是,被告的过错行为致受害人重伤残疾乃至死亡,但与巨大的赔偿金额相比,个人赔偿能力十分有限。信疑同用,以信促成互商互谅,即使分期,总有盼头;信疑同用,以疑确立违约责任,担保履行,即使分期,终可实现。
上述办法我称为“胡萝卜加大棒”法,胡萝卜让责任方义务适当减轻从而愿意主动履行,大棒让受害方愿意放弃部分权利,在抱有希望同时又不至于空欢喜一场。最终让调解的柔性,杜绝“教科书式的老赖”,为双方找到共同出路。

不忘共情 方得始终
共情是法官调解案件的最大法宝,只有共情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金钥匙。
“我要那张在杭州动物园,陪孙女骑大象的照片”。当听到这句话时,我终于为手中这件代奶奶诉亲孙女的法定继承纠纷案件找到了打开调解之门的钥匙。
代奶奶的儿子在与在妻子的离婚诉讼后,出国散心遭遇意外身亡。突来的变故,让代奶奶与前儿媳的关系陡然紧张,双方围绕遗产,只能诉讼相见,奶奶与亲孙女的官司就此展开。老太太既遭受丧子之痛,又不能与孙女相见,此刻法官不仅仅需要分割遗产,还要抚慰受伤的心灵。顺着老人吐露的心声,我促成照片在法庭移交,那一刻泪花潸然而下,原来,法官可以自带光环。
当事人到法院来诉讼,求的是公平,更是事了。作为一名法官,面对记载着人生冷暖的卷宗,我不能只求结案。

 
责任编辑:锦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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