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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童心|家庭教育莫缺席,否则后果很严重!
  发布时间:2022-05-11 15:28:49 打印 字号: | |

“问题孩子”的背后往往隐藏着监护履职不当的“问题家庭”。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意味着父母正式进入依法带娃的时代,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

5月10日,锦江法院向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的原告的外祖父母发出了“法官寄语”,旨在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第一道防线。

法官寄语↓↓↓


本案中,原告(婴儿)的父母在其出生时皆未成年,截至目前,原告的父亲刚成年,因未向原告支付抚养费,被诉至法院。

随着案件审理逐步深入,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的母亲小王的父母早年离婚,法院判决小王随父生活,但父亲对小王疏于关心爱护,甚至将自身的监护、养育责任转嫁给其祖父母,母亲离婚后,也长期与其缺乏有效沟通,未能起到正面引导作用,最终引发“未成年生子”的后果。

法官上门与小王父母进行深入沟通,明确其作为父母应承担的监护职责,督促其强化监护意识,建议其调整工作、生活重心,关注小王情感需求,建立良好亲子关系的同时,引导小王学法、知法、用法,树立正确的交友观。

经过沟通,小王的父母表示将认真反思并吸取教训,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尽全力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接下来,法官也将对小王的生活动态进行适时回访和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锦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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