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锦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贩卖二手翻新手机的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现场旁听。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在未经商标所有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翻新手机及手机外包装盒、耳机及充电器、充电线等配件,进行组装塑封后对外销售,属于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相同的商标的行为,其非法经营数额达30余万元,属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庭审效果良好。
4月25日,锦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贩卖二手翻新手机的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现场旁听。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在未经商标所有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翻新手机及手机外包装盒、耳机及充电器、充电线等配件,进行组装塑封后对外销售,属于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相同的商标的行为,其非法经营数额达30余万元,属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庭审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