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锦江法院与四川大学法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举行“四川大学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授牌仪式。四川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四川)基地主任谢维雁,锦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冯雪及相关领导参加。
谢维雁副院长与冯雪副院长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举行“四川大学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授牌仪式。
冯雪副院长介绍了锦江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相关情况,并表示,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四川大学法学院的密切联系,充分发挥各自知识产权实务研究和教研资源的优势,在人才队伍共建、优势资源互补、教学研究联动等方面深入合作,全力形成校地合作示范效应,积极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
谢维雁副院长指出,锦江法院是四川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专项合作的首家基层法院,共建实践教学基地是合作的开始,期待双方以此为基础,加强在知识产权研究、培训、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下一步,双方将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全力形成校地合作示范效应,合力推动区域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