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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法知产 • 宣传月 • 4|群星云集,这场沙龙不一般!
  发布时间:2022-04-21 12:39:04 打印 字号: | |

在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锦江法院悦读空间群星云集,气氛热烈,5位国内知名文学、影视剧名家,及四川高院知识产权庭法官代表应邀出席锦江法院“5+N”知产沙龙活动。


出席沙龙的创作者代表:

张勇,四川省作家协会副主席,国家一级编剧、作家,代表作《一触即发》《伪装者》等。
苏晓苑,编剧、作家,四川省第9届十佳电视艺术工作者,代表作《那年花开月正圆》《星辰大海》等。
吕峥,中国传媒大学阳明书院特聘教授,代表作:《明朝一哥王阳明》《晚清之变》等。
宁航一,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世界华语悬疑文学大赛评委。代表作《必须犯规的游戏》等。
赖继,作家、编剧、法学博士后,西南政法大学、四川省社科院研究生导师。代表作:《绝对忠诚之国家利益》《邪不胜正》等。

锦江法院冯雪副院长对到场嘉宾表示欢迎,并就著作权案件特点、现存问题进行分析。

嘉宾交流文艺影视创作心得,并就自身遇到的知产难题发起讨论。

张勇副主席提出:续写作品是否构成对原作著作权的侵犯?
法官指出:以原作品基本设定为基础创作的续写作品,如果在情节安排、细节处理、语言设计等方面与原作品有所区别,具有独创性,则属于新作品,不构成对原作品权利人著作权的侵犯。

宁航一作家提出:签订著作权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法官指出:影视剧改编签订的主要为作品授权许可合同,该类合同除应具备一般合同条款外,还应明确授予的权利内容、是否为独家授权,授权是否可转让,作品复制发行及网络传播范围等。授权条款既可以简单列举权利项目,也可以采用“描述”或“列举+描述”格式。

同时,大家就举证难如何解决、作家行业协会在知产保护中的作用等展开讨论,知识产权法官还就时间戳取证、区块链取证进行了详细说明和现场指导。

张勇:此次法官和创作者面对面交流尚是首次,希望未来能多沟通交流,毕竟创作者难免遇到知产难题,因此司法保护诉求强烈,只有司法保护足够好,文艺创作才能繁荣。

苏晓苑:活动实现了“供需对位”,有声有色,希望以后能有更多桥梁,让司法部门与文艺部门保持常态化交流。

吕铮对:这是一次“接地气”的法治宣传,既提高了权利保护意识,又了解到更多的权利保护方法。

活动结束后,与会嘉宾现场签送代表作品,并对锦江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表示感谢。

该活动系推进锦江区文创产业保护为目的,发挥法院司法审判优势所进行的创新性普法举措,通过“请进来”的方式,与知名创作者“面对面”调研、交流,强化知识产权法治宣传,主动延伸知识产权司法服务。

该活动系以推进锦江文创产业保护为目的,发挥法院司法审判优势所进行的创新性普法举措,通过“请进来”,与知名创作者“面对面”调研、交流的方式,强化知识产权法治宣传,延伸知识产权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锦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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