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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 普法宣传正当时
  发布时间:2022-03-15 20:26:02 打印 字号: | |

为增强广大群众的消费法律意识、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大家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月15日,锦江区法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春熙路街道办事处在春熙路开展“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锦江法院干警围绕消费纠纷尤其是当前网络购物、直播销售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法治宣传。
通过资料发放、现场答疑等形式,宣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加深群众对商品购买、退换、网络店铺运营、直播营销等问题的了解。
本次活动通过宣传、讲解和答疑,普及了消费法律知识,增强了群众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参与者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责任编辑:锦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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