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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违规横穿马路造成交通事故是否构成犯罪?
作者:锦江法院  发布时间:2021-12-21 17:34:55 打印 字号: | |

基本案情

2017217640分许,罗某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成都市锦江区某路段时,遇行人陈某某由其行驶方向从左向右跨越道路中心隔离护栏横过机动车道,造成罗某所驾车与陈某某发生碰撞,导致车辆受损,罗某与陈某某均受伤,后罗某因颅脑损伤抢救无效于2017228日死亡。经认定,陈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罗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公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裁判结果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并致一人死亡,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陈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典型意义

交通事故是由不特定人员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的。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都应当遵守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都可能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在日常生活中,行人闯红灯、翻越隔离栏等违规的情形时有发生,有的还引发交通事故。本案是一起行人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件。当前,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迅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不仅是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责任,也是行人的责任。不按照道路信号灯通行、随意翻越防护栏、穿越道路中心隔离带等行为,不仅是不文明的交通行为,更是破坏交通秩序、违反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一旦造成交通事故,必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案对引导各道路通行主体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良好交通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具有典型的示范意义。

 
来源:锦江法院
责任编辑:锦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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