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综上,婚姻是一个家庭组成的基石,保障家庭的稳定应当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离婚冷静期制度的适用标准及相关配套措施仍需要我们继续探索,这样才不会使该制度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只有正确适用此项制度,才能达到降低我国离婚率、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的目的,营造和谐、稳定、健康的社会环境。因此,针对离婚冷静期制度应用,仍需民政部门、司法机关进行完善及探析。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四川省高院
成都中院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工农院街90号
电话:028-84557271
邮编:61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