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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与优化(九)
作者:刘廉  发布时间:2021-12-07 18:32:26 打印 字号: | |

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与优化路径

政商关系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关系,是法制化营商环境构建和优化的重要维度,如何发展良好的政商关系,让政府当好裁判员和服务员,让市场主体在自由公平的竞争环境里取得更大发展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最终落脚点。

(一)强化营商环境立法活动,规范权力运行

强化对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一方面围绕合法性开展审查,对违反上位法或者效力等级相同文件之间互相冲突的及时修改和废止,一方面开展合理性审查,对于存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有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和带有行政干预色彩的条款,及时补正。通过人大网站、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渠道向社会公开立法和修法情况,通过普法宣传提高群众对政策熟悉程度。引入立法听证制度,发挥市场主体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参与者和见证者的作用,在制定涉及其权益的立法文件时,充分听取企业家代表、行业协会和主管单位的意见建议,吸收采纳合理意见,对于不合法、不合理的告知原因,实现良好政商关系共建共治共享的多赢局面。重点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法规体系,尤其是对新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兴智力成果的立法保护,增强市场主体创业的积极性,引导企业提高专利保护的意识,对于智力成果及时申请专利保护。各级立法单位要建立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文件的合法性、适用性等进行评估,不合法和不适用的及时修改和废止,对新兴智力成果及时开展立法调研,用法治方式予以保护。


 
责任编辑:锦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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