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大量主张食品价款十倍赔偿的案件涌入法院,法律条款粗疏以及的价值冲突,对知假买假者的“消费者”身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与“食品安全”的判断、经营者明知的认定标准等均存在不同认识,导致司法实践中此类纠纷同案不同判的情况普遍存在。食品价款十倍赔偿的实质是食品领域的惩罚性赔偿,审判实务应围绕现有法律规定,对构成要件进行理解与适用,当裁判结果出现严重价值失衡时,可以通过法律目的解释将价款十倍惩罚性赔偿限定在合理范畴内,避免司法过多干预行政,造成明显不公。(全文约9147字)
主要创新观点:
1.在现有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基础上,合理解释十倍赔偿构成要件:肯定食品领域知假打假者消费者身份;论证“食品安全标准”及“食品安全”之间的区别与联系,结合食品安全法十倍赔偿立法目的,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类型化区分,明确经营者“明知”应当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将十倍赔偿限制在合理范畴内。
2.结合最新食品安全民事案件司法解释对食品安全标准及“明知”等要件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