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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视频侦查技术在当代司法警务工作中的应用(三)
作者:鲜含之  发布时间:2021-11-08 13:19:34 打印 字号: | |

(一) 当前视频侦查工作中侦查人员面临的一些问题

在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层工作中,视频侦查技术的初步应用已经成规模化,从目前的工作成效看,在人民法院信访纠纷、扰乱法庭秩序等违法行为发生时,第一时间打开视频监控录像获取现场信息是司法警察与出警行为同步进行的执法活动,不过依然会有一些客观因素影响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例如在视频监控设备长期缺乏设备更新、设备老化、缺乏技术支撑等,这些常见问题往往会干扰司法警察视频侦查的基本判断。

因此,有关部门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必须了解和把握问题的根本性质,在视频侦查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一定要给予很大的关注力度,并有针对性的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为充分发挥视频侦查的作用和效果创造良好的前提条件。

 

1. 视频监控设备未及时更新和维护,成像质量差

在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科学技术的不断突破给各行各业的发展都带来了深刻的变革,也为机关安全方面的迅速提升和完善带来了很大的推动力,目前,中国的视频监控系统的基本功能和各种拓展的性能都实现了很大的改进和提升,此外由于相关的视频监控技术的不断升级,现在视频监控系统的清晰度是非常高的,而且可以在夜间进行很好的监控。也具备一定的智能化功能和信息化的功能,当然这也是未来的视频监控系统发展的趋势和方向。然而,较为遗憾的是,由于法院司法警察视频侦查工作长期未受到重视,在机关安全领域的一些视频监控设备在技术突破和行业发展的过程中,并没有很好的跟上时代发展进步的步伐,一些比较传统的视频监控设备依然在法院领域进行使用。而这些功能比较差、性能比较低的视频监控设备远远难以满当前的法院机关在调查视频监控录像方面的监控区域的覆盖度和监控视频的清晰度上的基本需要。特别是在一些经济社会发展比较落后的城市,由于财政压力相对较大,所以在视频监控设备的采购、维护、管理当中都是比较不足的,这个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到了一些地区没有安装适当当前公共安全现实需求的视频监控设备,这反过来又导致了该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难以一体化的互联互通。此外,由于这些视频监控设备都是在户外安置的,在长期使用的情况下会受到日晒雨淋,如果没有做好定期的养护和维修,那么这些设备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损坏或功能上的故障,甚至是一些视频监控设备完全损坏,无法进行正常的监控录制,也无法满足司法警察取证的需要。同时,还有许多地方由于管理不善或者是资金支持不足,视频监控设备长期没有进行更换和升级,那些旧有的、传统的视频监控设备在使用的过程中,因为其技术标准是比较低的,功能是不全面的,所以说在监控视频的覆盖范围上很窄,在监控视频的清晰度上很差,一些监控设备在夜间灯光不足的地方基本上无法实现监控,这就失去了其监控作用,给日常纠纷处理、警务执法活动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责任编辑:锦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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