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下法院文化建设要实现自我创建
法院文化建设在自我觉醒、自我反省的基础上要在新时代背景下,实现自我创建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文化。萨维尼曾提出:“一个民族的法律制度,像艺术和音乐一样,都是该民族文化的自然体现,不能从外部进行强加。在任何地方,法律都是内部力量推动的,而不是由立法者的专断意志推动的”。将法院文化本土化才能适应本土,也才能运用内部力量推动法院文化建设。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包括统筹布局的战略观、治国理政的方略观、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党法统一的政治观、人民为本的主体观、宪法至上的权威观、全面推进的系统观、良法善治的治理观、于法有据的改革观、依法治权的监督观、民族复兴的强国观、命运共同体的全球观等新观点新理念新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实践中不断践行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是不断强化法院文化建设的执行力。当前法院文化建设制度基本作为硬性要求,而大多制度也都设计了美好“蓝图”,但相应的执行力却跟不上制度安排,“空架子”现象比比皆是。首先,制度要得到执行应先得到认同。制度不能是少数人的决定或“生搬硬套”,制度要征求干警个人意见,确保制度体现的是“最大公约数”,也要体现出地域特点,不能盲目“生搬硬套”,正所谓“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其次,干警应做到“知行合一”,法院文化建设的制度执行不是靠少数推动者来执行,更主要的是每个干警参与者,只有将制度着力于每个干警参与者才能调动起积极性。最后,完善法院文化建设考核机制。通过考核指挥棒来推动法院文化建设落地见效是当前或未来一段时期内很好的工作方法,应将考核落于个人,目前现实可行的操作是,对于明显不符合法院文化建设要求的个人的负面评价以及对于参与到法院文化建设中较为突出的个人,前者比如工作作风、廉洁等有瑕疵或问题的,后者如人民群众满意、涉诉信访无、办案质效好等方面,并直接反馈到绩效、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等方面。
三是“习惯成自然”下法院文化建设实现文化自信。当法院文化建设实现了文化自觉的过程,由制度形成习惯,由习惯形成自然,那就基本实现法院文化自信,具有内外两个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方面解决了当前法院内部比较突出的人案矛盾。随着法院案件量增加,“案多人少”的矛盾逐渐演化出“案多人懒”、“案多人弱”、“案多人骄”等矛盾,而上述这些制约法院工作开展的矛盾随着法院文化建设的浸润,必然会逐步减弱直至消失。另一方面解决了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于法院而言就面临着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司法需求与法院司法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通过法院文化建设来消弭两者之间的矛盾是“润物细无声”的,从而使得法院文化更为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