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商铺租赁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的实现及应用(三)
作者:姜琦  发布时间:2021-03-09 09:51:10 打印 字号: | |

2.不可抗力条款

与不可抗力规则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不同,不可抗力条款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基于意思自治而约定出现的,其存在于合同条款中。在学术界,对不可抗力条款有以下四种分类:一是对不可抗力规则的强调,即条款的内涵与外延与《合同法》中所规定的情形完全相同;二是对不可抗力规则的扩大,即双方约定的情形不限于不可抗力规则;三是对不可抗力规则的限制,即条款的约定限缩了不可抗力规则的范围;四是完全排除了不可抗力规则。上述案例中,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是对不可抗力规则的强调,故其他三种类型的条款在此不做赘述。对不可抗力规则进行强调的条款本身内涵和外延与法律规定完全一致,是法定的免责事由。在上述案例中,陈某等八人请求解除合同,同时免除自身的责任,要求对方减免相应服务费的主张基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规则毋庸置疑,但其条款能否实现,仍需进一步讨论。


 

 
责任编辑:锦江法院

联系我们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工农院街90号

电话:028-84557271

邮编:61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