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2020年度法官遴选工作的公告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执行法官、检察官遴选标准和程序的通知》等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名额
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2020年我院拟遴选3名法官,其中面向本院符合遴选、任职条件的法官助理(含未入额法官)遴选2名法官,面向上级法院符合遴选、任职条件的法官助理(不含未入额法官)遴选1名法官。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法官遴选,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性,具备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专业素养、工作作风、职业操守,具有独立办案能力。
3.未入额法官应当具备一定办案工作经历。
4.法官助理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学历学位条件: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其他相应学位,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②辅助办案经验条件:应任职并辅助办案满5年(含试用期,同等工作经历可计算在内)。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学位,或者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的年限可以分别放宽至四年、三年。③职业资格条件:应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5.员额法官退出法官员额后,重新申请入额的,按照《四川省法院法官员额退出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6.原办案骨干调入非办案部门5年以上的,需回到办案岗位参与办案满1年,方可报名。
7.所有参加法官遴选人员应符合本院员额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最低等级的任职资格条件。
8.2017-2019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因个人违法违纪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尚未结案的。
2.近三年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四川省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九条规定》等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且不能或者不愿消除回避情形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近三年内病假累计超过半年,或健康状况暂无法胜任法官岗位工作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员额法官的情形。
三、遴选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通过考试+考核方式入额。考试+考核采取百分制计分,其中考试、考核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
考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统一参加省法院组织的笔试考试,笔试成绩需达到省法院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后方能作为推荐人选,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考核采取素能考核+民主测评方式,素能考核分值占考核分值的70%,即42分;民主测评分值占考核分值的30%,即18分。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由我院制定遴选公告,报上级法院审批后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布。
(二)接受报名
符合本公告规定遴选条件的法官助理自愿向我院政治部报名,填写报名表格。具有任职回避情形的报名人员,应就消除任职回避情形进行书面承诺,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25日17:00
报名地点:成都市锦江区工农院街90号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报名联系人:刘廉
电话:84521678
(三)资格审查
政治部(督察室)会同审管办(研究室)、纪检监察组等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上级法院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本院政治部商上级法院政治部完成。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本院和相关上级法院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四)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参加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分地区的笔试。试题以主观题为主,设必答题和选答题两大类,选答题包括刑事、民事、行政三类,考生可自选一类作答。考试内容紧扣审判实务,重点考察分析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正确适用法律、制作司法文书等实际办案能力。
(五)考核。考核分为素能考核和民主测评。素能考核含基础项目考核、加分项目考核;民主测评围绕测评对象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司法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开展。
(六)提出人选。考核、考试结束后,由院党组根据考试、考核情况,按1:1.1的差额比例(小数点后数字递进取整,不四舍五入)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名单,逐级上报省法院政治部。
省法院政治部、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办公室对差额推荐人选情况进行汇总、初审,报省法院党组审议同意后,提请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进行专业审查。
(七)决定人选。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对报送的候选人员进行实质审核、专业把关,确定拟入额人选。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对审议通过的拟任人选作出决议后,由省法院在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省法院下发确认入额的通知。公示期间发现有影响入额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入额;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入额。
(八)任职。本院根据省法院确认入额的通知,按程序办理调动、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4521678
联系人:刘廉
特此公告。
附件: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2020年法官入额遴选报名表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5日
附件:
锦江法院2020年法官入额遴选报名表
(本表由本人如实填写,本院相关职能部门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并盖章)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岁) | 照 片 | ||||||||||
学历 学位 | 全日制教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在职 教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所在部门 | 行政职务 职级 | ||||||||||||
法律 职务 | 任现法律 职务时间 | 首次任命 法官时间 | |||||||||||
身份证号 | |||||||||||||
法律职业资格证 编号(含所限制地区、岗位) | 健康状况 | ||||||||||||
近三年奖惩情况 | |||||||||||||
年度考核结果 |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 | ||||||||||||
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情况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本人是否存在从事或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的情形 | 本人是否在企业及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法律顾问等职务 | ||||||||||||
本人是否存在任职回避情形(配偶、子女在省内从事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有偿服务职业) | |||||||||||||
本人 申请 及岗 位承 诺 |
本人自愿报名,并承诺入额后在法官岗位上自觉做到:1.遵守宪法法律、党纪政纪和司法职业操守,公正、廉洁、为民司法。2.接受组织的岗位安排,努力完成办案任务。3.遵守司法责任制相关规定,自觉承担办案责任。4.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办案任务的,本人自动申请或组织提请退出法官员额。 本表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属实。若瞒报、漏报、错报,本人愿承担取消入额遴选资格等不利后果。
签名:
年 月 日 | ||||||||||||
本院 审判 管理 部门 意见 |
经查, 同志近三年没有因主观故意、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盖章)
年 月 日 | ||||||||||||
本院 纪检 监察 部门 意见 | 经查, 同志近三年没有因个人违法违纪行为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也未收到关于该同志的不良反映,不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或有问题线索、查核实后反映不实,不影响参加遴选)。
(盖章)
年 月 日 | ||||||||||||
本院 政工 部门 审查 意见 |
经审核, 同志符合法官入额遴选资格和条件。建议同意参加遴选。
(盖章)
年 月 日
| 本院 党组 意见 |
同意。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