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的立案、开庭、执行等工作及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庭审排期时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2日,我院决定取消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已经排期的庭审、调解、调查等诉讼活动;其中公告排期庭审依法顺延到2020年2月3日,其他庭审及诉讼活动时间另行通知。公开庭审的案件,公众可选择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通过互联网观看庭审过程,无需至法院旁听庭审。
二、优先采用线上方式。诉讼参与人应当尽量通过网络等线上方式办理诉讼事务,减少出行,降低风险。办理申请立案、领取文书、提交证据材料、联系法官、信访等事项应优先通过成都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微信小程序“四川移动微法院”等在线解决纠纷。
三、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及佩戴口罩。因法官约见、调查、调解、开庭等原因确需进入法院的诉讼参与人,进入法院时请确保身体状态良好,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正确佩戴符合防疫标准的口罩,配合安检进行体温检测,身体状况异常的,务请先行就诊。进入法院后须全程佩戴口罩。
四、适度控制进入诉讼服务大厅人员数量。为降低感染风险,按照疫情防控工作形势,我院将对进入诉讼服务大厅的人员数量进行适度控制。
五、依法申请延期审理。如诉讼参与人系重点疫区人员,或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或疑似病例正在治疗、隔离的,或因交通关停等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申请延期审理。如法官安排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的,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予以配合。
六、加大网络查控执行力度。疫情防控期间,我院执行部门将全面加大网络查控执行力度,依法保障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七、畅通诉讼服务咨询热线。广大群众如有任何诉讼服务需求,均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