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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上下班按时打卡但未有效出勤
法院认定为旷工(一)
  发布时间:2019-12-25 15:14:38 打印 字号: | |

 

锦江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纠纷案件。

陈某系成都某银行员工。20188月,该银行以陈某7月旷工逾10天为由,给予陈某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陈某接到处分通知后表示不满,声称其每日在上班时间均按时打卡,考勤为全勤,认为银行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故起诉至锦江法院。


 
责任编辑:锦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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