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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二)
  发布时间:2019-12-25 13:53:10 打印 字号: | |

 

二、营商环境建设离不开法治保障

法治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其主要涵义是强调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要运用法治思维调整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问题。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健全的法治相呼应,建立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高质量营商环境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

首先,法治赋予市场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我国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主体、不同地区市场主体、不同行业利益主体的权利,无论是国有制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无论是中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法律都一律平等保护。同时法律制度强调市场主体意思自治,尊重契约精神。明确交易规则,破除潜规则,禁止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通过清除市场隐形壁垒,打造透明市场环境,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活力。

其次,法治为市场主体提供最好的行为预期。一方面法治使制度政策可预期,企业发展需要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稳预期的关键是稳政策,政策法治化管理才能持续稳定,不朝令夕改。另一方面法治使交易行为可预期。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性,而法治具有确定性,法治为市场主体从事经济活动提供明确预期,进而指导和规范行为主体的行为选择,降低交易成本,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指引和制度保障。

最后,法治可以预防在经济高速发展中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市场经济又称作自由市场经济,强调市场的力量对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在这种经济体系下市场资源自由流通,能极大地激发市场活力,但同时也存在不良竞争、资源浪费等弊端。法治正是克服上述弊端的利器,法治为自由设置范围和轨道,确保市场经济的自由和开放张弛有度,预防过度自由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由此可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培育高质量高水平的营商环境,离不开法治的涵养。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并非法治化和营商环境的简单叠加,而是一项社会整体性系统工程,其具有丰富的内涵。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可以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维度来考量,通过构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四位一体的发展格局,服务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法治的轨道上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锦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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