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展望
“移动微法院”宣传平台的建立对于法院普法宣传实效的提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然而要想达到更好的实质化效果,“移动微法院”平台作为微信小程序的一些使用体验上的劣势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规避,比如不进入微信小程序不能接收推送消息;在使用小程序过程中点开接收到的新消息后要重新再次进入;微信小程序不能实现跨平台跳转等等。(12)相信随着“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功能开发的日益完善,可以实现法院系统各种自媒体平台的有效整合,达到宣传资源的最有效利用,使众多良性循环的宣传生态链组合构建成为一个良性循环的宣传生态系统,(13)最大化提升法院宣传工作的影响力和实效性。
(12)参见田志友、周元敏、田雨,《微信小程序的媒体价值》,载《媒体观察》2018年第1期
(13) 参见王玥 郑磊: 《中国政务微信研究:特性、内容与互动》,载《电子政务》, 2014年第1期(总第133期) ,第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