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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还原与价值重塑”:新形势下涉法舆情“后真相化”特征分析及应对路径探析(四)
作者:胡箫  发布时间:2019-12-25 10:13:16 打印 字号: | |

2. 构建具体节点的审核证伪机制

基于近几年来出现的海量的虚假、不实的涉法舆情信息,笔者认为构建审核证伪机制,在某一个具体环节进行事实核查,确保至少在某一节点的信息真实性已经成为了当务之急。根据路透社的调查结果,在2010年以后,事实核查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在世界各地建立。如英国卫报成立的博客网站“现实核查”、社会非盈利组织“全部新闻”,通过强调“慢新闻”,最大限度地保证了信息的真实性,实现了审核环节与信息流动环节的完美融合4〕。而在我国,信息核查机构只建立了如腾讯新闻“全民较真”微信公众号、果壳网的“谣言粉碎机”等零散的审核证伪微平台,系统性的建构还未正式开始,因此机制还有赖于进一步推广落实,以期更好地承担起信息“把关审核者”的职责,更好地维护和还原事实真相。

(一)    社会层面

1.重视对舆论领袖的培养监管

随着融媒体时代的来临,涌现了一大批具有“草根化”特征的网络舆论领袖,也可以称作公民记者。他们打破了单一的线性叙事方式,融合了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的途径5〕,采用多角度、立体化的多维视角叙述扩大了热点事件的影响力,在媒体生态的发展方面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因此,加强对舆论领袖的正确引导,借助其粉丝群巨大、流量巨大的独特优势,弥补主流媒体在报道时缺失的领域,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在借用舆论领袖的力量进行高效舆论引导的同时,一定要加强对这一群体的责任监管,敦促其强化自身道德和责任感,谨言慎行,确保发布内容的真实性与客观性,防止出现群体极化的现象。

2. 加大公众媒介素养的培养

在当今信息泛滥的快新闻时代,每一个个体都不仅仅是传统的新闻接收个体,也成为了信源的发布者、传播者,因此在现阶段提高公众整体的媒介素养便意义非凡。对于大众媒介素养的教育一方面从培养其树立不信谣传谣的责任意识开始,另一方面从提升公众的独立思考判断能力入手,促使他们在今后的信息传播过程中形成常态化的理性思维模式,使他们从“围观者”变为“评判者”,使其在今后的信息传播过程中对于错误信息有能力也有勇气进行纠正,从而成为网络舆论空间秩序的有效维护者。

(二)    技术层面

1. 区块链技术:整合碎片化信息

区块链技术是按照时间顺序将数据区块以顺序相连的方式组合成的一种链式数据结构,具有不可篡改性、开放性和共识机制。因此,借用区块链技术,可以将分布于各个区块的不可篡改的信息进行进一步整合,形成一个人人都能阅读的新闻公告板6〕,通过这个大众可共享的新闻公告板,人们将能够原原本本地了解不可篡改的碎片化信息的来龙去脉,对事实真相的把控将站在更为客观的视角。

2. 数据预测技术:舆情态势预判和处置节点

    网络舆情预警技术和舆情监控技术当前已经被有条件的各级法院广泛应用,基本上实现了在舆情爆发之前相关舆情的有效识别,法院能够提前掌握舆情动向,做好舆情防范的准备工作,但基于“后真相”时代背景下舆情的复杂性特点,对于舆情未来发展的态势研判和最佳处置节点的技术分析仍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应当加强对此类数据应用技术的投入,使法院舆情应对人员在应对涉法舆情时更加科学化、智能化,能尽可能在第一时间占领舆论高地,消解公众的舆论质疑,达成意见共识。

 



4张萌、罗贷:《社交媒体时代“后真相”的形成与应对》,载《传媒:MEDIA》,2019年第3期。

5徐沙浓:《后真相视域下网络舆论传播规律及策略探析——以“江歌案”为例》,载《今传媒》,2019年第6期。

6喻国明、冯菲:《区块链对后真相的重新建构:‘分散——聚合’模式的设想》,载《现代传播》,2019年第5期。


 
责任编辑:锦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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