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后真相时代”的涉法舆情应对路径
笔者认为,在“后真相时代”,处理涉法舆情时应当既深刻认识到社交新媒体传播过程中情绪传染的危害性,又要采取更加科学的思路尊重情绪传递者的心灵声音,这是符合新时期舆情“后真相化”时代特征的科学的舆情应对方式,应当得到法院舆情应对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 政策层面
1. 完善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
在我国,当前有关媒体管理的法律体系还不健全,尤其是针对新媒体的管制办法欠缺,仅有如《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强制性不足、界定范围有限的规范性文件〔3〕,对媒体管理的约束力度不够,威慑力不强。因此一方面应当通过进一步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针对信源的提供、新闻的发布转发制定详细的、实操性强的规章制度,提高媒介生态系统中媒体失范行为的违法成本、规范新闻行业的报道机制,从而提升媒体从业者的职业操守,净化新闻传播环境,还原客观真实的宣传报道内容;另一方面出台针对性的法律规范,加大对不良信息传播群体的法律规制,利用新媒体“实名化”技术有效约束其恶意或者夸张的信息传播行为,消除其不实言论,进一步使得大众话语得到规范,发挥民间舆论场的正面效能。
〔3〕张萌、罗贷:“社交媒体时代“后真相”的形成与应对”,载《传媒:MEDIA》,2019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