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S省C市J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背景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为推动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内设机构改革成为法检系统的重点工作之一。2017年,S省C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进行推行“大部制”、调整内部管理机制、实施相关配套改革等一系列内设机构改革措施(1);为规范、优化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和职能配置,S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出台了《全省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和职能整合指导意见》,意见从S省基层法院实际情况出发,对内设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机构名称、设置模式、职能整合等做出了指导;2019年,S省C市J区人民法院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核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方案,随后获批,内设机构改革开始推进。
二、内设机构改革前后司法行政部门基本情况——以S省C市J区人民法院为样本
(一)内设机构设置对比
S省C市J区人民法院在内设机构改革前设有14个审判业务部门、1个审判辅助部门、3个司法行政部门,共计18个部门;内设机构改革后,共设10个审判业务部门和3个司法行政部门,共计13个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数量虽未改变,但部门之间有合并、有拆分,原办公室分为综合办公室和司法行政装备办公室,原政治处和监察室合并,组成政治部(督察室)。
S省C市J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前后对比图
内设机构改革前 | 内设机构改革后 | |||
审判业务部门 | 审判辅助部门 | 司法行政部门 | 审判业务部门 | 司法行政部门 |
1、立案一庭 2、立案二庭 3、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综合庭) 4、民事审判第一庭 5、民事审判第二庭 6、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庭) 7、民事审判第四庭 8、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9、审判监督庭 10、执行局(庭)执行一科 11、执行局(庭)执行二科 12、执行局(庭)综合科 13、研究室 14、审判管理办公室 | 1、诉讼服务办公室 | 1、办公室 2、政治处 3、监察室 | 1、立案一庭 2、立案二庭(诉讼服务中心) 3、刑事审判庭 4、民事审判第一庭 5、民事审判第二庭 6、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 7、民事审判第四庭(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 8、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9、执行局 10、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 1、综合办公室 2、政治部(督察室) 3、司法行政装备办公室 |
合计:18 | 合计:13 |
(二)司法行政部门人员配置情况
目前,S省C市J区人民法院共有政法专项编制135名,其中司法行政人员共计16名,包括院领导1名、局级干部1名、正局级干部1名、副调研员2名,余下11名司法行政人员在司法行政部门任职的9名,在审判业务部门任职的2名,占比情况见下图:
三个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共计28名,其中司法行政人员9名,审判辅助人员6名,聘用制工作人员13名。占比情况见下图:
三个司法行政部门中,综合办公室8名(其中政法编制3名,聘用人员5名),政治部(督察室)8名(其中政法编制6名,聘用人员2名),行政装备办公室10名(其中政法编制4名,聘用人员6名),具体情况见下图:
由上图可以看出,司法行政人员在S省C市J区人民法院政法编制人员中占比较少,人数不多;而在司法行政部门中,司法行政人员占比低于聘用制工作人员,与审判辅助人员占比相当,三个综合行政部门的中层正副职领导多为审判辅助人员;不同部门之间,政法编制人员和聘用人员有较大差异。
(三)司法行政部门职能设置情况
S省C市J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后,综合办公室负责院长办公会会议、综合性办文办会、保密、院志、档案、网站、决议事项督办、综治维稳、依法治区、机关接待等与政务组织协调相关的工作,新增负责目标管理、文秘、信息、宣传(此四项原为研究室负责工作)、代表委员联络(原为监察室负责工作)、依法治区(原为政治处负责工作)等工作;政治部(督察室)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各类人员管理、思想教育、干部培训、表彰奖励、文化建设、内部监督等与组织人事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司法行政装备办公室负责财务、经费、社会保险、国有资产、涉案财物、诉讼费、后勤物资、信息化建设和运维、基础设施设备建设维护等与后勤保障服务相关的工作。可以看出,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着法院内除审判工作外的所有综合性工作,同时新增承担部分审判业务部门工作,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上均有新的变化。
(1)龙宗智:《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的矛盾及其应对》,载《法学杂志》2019年第1期,第106-1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