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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在动机和外在动机联合激励下
司法行政人员队伍建设问题之探析(一)
——以S省C市J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现状为切入点
作者:张彩云  发布时间:2019-12-25 09:48:02 打印 字号: | |

一、S省C市J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背景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为推动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内设机构改革成为法检系统的重点工作之一。2017年,SC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进行推行“大部制”、调整内部管理机制、实施相关配套改革等一系列内设机构改革措施(1);为规范、优化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和职能配置,S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出台了《全省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和职能整合指导意见》,意见从S省基层法院实际情况出发,对内设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机构名称、设置模式、职能整合等做出了指导;2019年,SCJ区人民法院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核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方案,随后获批,内设机构改革开始推进。

二、内设机构改革前后司法行政部门基本情况——以S省C市J区人民法院为样本

(一)内设机构设置对比

SCJ区人民法院在内设机构改革前设有14个审判业务部门、1个审判辅助部门、3个司法行政部门,共计18个部门;内设机构改革后,共设10个审判业务部门和3个司法行政部门,共计13个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数量虽未改变,但部门之间有合并、有拆分,原办公室分为综合办公室和司法行政装备办公室,原政治处和监察室合并,组成政治部(督察室)。

S省C市J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前后对比图

 

内设机构改革前

内设机构改革后

审判业务部门

审判辅助部门

司法行政部门

审判业务部门

司法行政部门

1、立案一庭

2、立案二庭

3、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综合庭)

4、民事审判第一庭

5、民事审判第二庭

6、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庭)

7、民事审判第四庭

8、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9、审判监督庭

10、执行局(庭)执行一科

11、执行局(庭)执行二科

12、执行局(庭)综合科

13、研究室

14、审判管理办公室

1、诉讼服务办公室

1、办公室

2、政治处

3、监察室

1、立案一庭

2、立案二庭(诉讼服务中心)

3、刑事审判庭

4、民事审判第一庭

5、民事审判第二庭

6、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

7、民事审判第四庭(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

8、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9、执行局

10、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1、综合办公室

2、政治部(督察室)

3、司法行政装备办公室

合计:18

合计:13

(二)司法行政部门人员配置情况

目前,SCJ区人民法院共有政法专项编制135名,其中司法行政人员共计16名,包括院领导1名、局级干部1名、正局级干部1名、副调研员2名,余下11名司法行政人员在司法行政部门任职的9名,在审判业务部门任职的2名,占比情况见下图: 

三个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共计28名,其中司法行政人员9名,审判辅助人员6名,聘用制工作人员13名。占比情况见下图:

三个司法行政部门中,综合办公室8名(其中政法编制3名,聘用人员5名),政治部(督察室)8名(其中政法编制6名,聘用人员2名),行政装备办公室10名(其中政法编制4名,聘用人员6名),具体情况见下图:


由上图可以看出,司法行政人员在SCJ区人民法院政法编制人员中占比较少,人数不多;而在司法行政部门中,司法行政人员占比低于聘用制工作人员,与审判辅助人员占比相当,三个综合行政部门的中层正副职领导多为审判辅助人员;不同部门之间,政法编制人员和聘用人员有较大差异。

(三)司法行政部门职能设置情况

SCJ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后,综合办公室负责院长办公会会议、综合性办文办会、保密、院志、档案、网站、决议事项督办、综治维稳、依法治区、机关接待等与政务组织协调相关的工作,新增负责目标管理、文秘、信息、宣传(此四项原为研究室负责工作)、代表委员联络(原为监察室负责工作)、依法治区(原为政治处负责工作)等工作;政治部(督察室)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各类人员管理、思想教育、干部培训、表彰奖励、文化建设、内部监督等与组织人事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司法行政装备办公室负责财务、经费、社会保险、国有资产、涉案财物、诉讼费、后勤物资、信息化建设和运维、基础设施设备建设维护等与后勤保障服务相关的工作。可以看出,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着法院内除审判工作外的所有综合性工作,同时新增承担部分审判业务部门工作,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上均有新的变化。



(1)龙宗智:《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的矛盾及其应对》,载《法学杂志》2019年第1期,第106-112页。


 
责任编辑:锦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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