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启用公益律师接访 推动法治建设新高地(三)
作者:王周国 徐瑞梅  发布时间:2018-12-26 18:58:34 打印 字号: | |
  四、如何更好的开展公益律师接访服务的前瞻性探讨

(一)以“互联网+”为载体,提高律师接访知晓度

以“互联网+”为载体,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结合法院两微一端对公益律师接访制度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初步实现公益律师服务的网络全覆盖、人群全覆盖和需求全覆盖。同时创新“诉服通”APP,新增公益律师答疑解惑窗口,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引导,实现线上线下法律服务的全覆盖。

要将共同接访作为“过渡”接访,在间接提高律师接访工作的知晓力下,律师要主动作为,积极为信访人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律师接访的影响力,让律师接访工作逐渐从共同接访分离出来,独当一面地开展起来,不论是法律咨询还是信访案件代理,真正实现将专业知识惠及于群众,从根本上减少信访矛盾的发生,促进和谐法治社会的建立。

(二)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突出化解主体新角色

制度是保证,职责是关键。公益律师接访工作以制度领航,化被动参与者为主动主导者。作为律师接访工作,制度是抓手,把责任作为载体,通过制度实现优化律师资源配置,调动律师发挥专业优势的积极性,通过责任实现制度和任务的落地生根。只有通过切实加强值班律师的责任心及积极性,才能确保接访工作的有效开展。只有将制度执行细化为职责,以职责倒逼责任,形成主人翁的意识,才能从根本上提升自己在接访工作中的角色认识,积极参与接访工作,主动应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主动查找信访问题化解方式,直面问题最终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方案。

同时要有效地增加不同律所不同律师接访的衔接,通过建立律师内部微信群,将当日接访问题进行及时的归纳总结,并将遗留问题及时传达到下一位接访工作者,促进问题件件落实,件件回音。

另外,要增加律师与法院之间的衔接,积极利用制度形成约束力,不仅对律师有严格的规定,同时对法院也提出专门的要求,明确针对律师接访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并及时反馈,从根本上抑制重复访的发生。

(三)以巩固和提高为助力,推动法治建设新高地

法院当前所面临不仅有信访矛盾化解资源不足、诉源矛盾压力增加等新形势,也面临新机制的贯彻落实、多元化解合力的发挥、工作激励机制的建立等各种新问题。通过在已建立的新机制基础上,不断探索、完善和深化律师参与第三方信访化解的工作机制、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接访律师的积极性、主观能动性,对有专长的公益律师,建立相应的劳动争议、医疗事故、合同纠纷等接访小组,实行一对一的接访,发挥其在化解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案件方面调解的特长,提升信访化解工作成效。通过充分发挥公益律师的职业优势,有针对性的开展疏导化解工作,不断探索化解信访工作的新空间,集多元合力化解信访矛盾,推动法治建设新高地。
责任编辑:锦江法院

联系我们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工农院街90号

电话:028-84557271

邮编:61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