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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行水上”:基层法院文化建设本位之榷(一)
作者:昌荣珍 陈欣 甘菱铭  发布时间:2018-12-26 18:00:10 打印 字号: | |
  “风行水上”:基层法院文化建设本位之榷

论文提要:

法院文化建设离不开具体主体的运作,人既是法院文化建设的主体,也是法院文化建设的客体,既是设计者,也是实施者,因此,人的感受成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首要因素。本文真实地反映出当下基层法院人员对法院文化建设的“苟患失之”感受:迷惘思疑的价值目标之缺,价值异变蜕化、目标隔世之感;渐行渐远的团队精气之缺,“漠不关心”的个体化、“互不认识”的边缘化;失望颓唐的职业归属之缺,疲惫不堪的承载负荷、如履薄冰的效应顾忌、分崩离析的砥柱建造、触不可及的职等酬报;贫窭空洞的撑持激发,镜中之花的激励支撑、几近消失的传承阐扬。就其缘由,是单体多元的冲突,年轻化而“格格不入”、 “女性化”而“不受待见”、 “复杂化”而紊乱杂沓、“倾向化”而萎缩失调;角色错位的冲突,决策者的决策失计、管理者的实施脱轨、普通人的认知失范;互动间隔的冲突,“老得掉牙”的载体、“比谁更惨”的主题:关联断裂的冲突,交集无有、核心寡少。因此需要对基层法院文化的重修再造:感导与塑造,“义利观”的和谐统一、持久生命力的品牌创建;凝聚与辐射,你我同属“一家”氛围营造、体现人文关怀的以人为本: 教化与规范,鼓励庭室文化、鼎新且丰裕的介质式样:

保障与持续,科学有序的管理机制:晨钟暮鼓的激励驱策。(全文共计9974字)

主要创新观点:

当下对法院文化的研究,都停留在法院对外的“宣示性文化”之上,而法院内部人员对法院文化建设的感受却未曾触及。在力度堪称全所未有的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愈加需要从法院内部文化这一核心因素去探究司法体制改革实效与理想之间的偏差。对处于司法最前沿、面临更为复杂多样压力和挑战的基层法院而言,如何开展能够提升自身素质、实现自我发展的法院文化建设,为重中之重之事。只有重新审视位于“金字塔”最低层、发挥“支撑”作用的基层法院的文化建设样态,才能真正体现整个法院文化建设的意义和功能。文化是一种沉淀的、内在的、精神的积淀或“养成”,谈文化,不是谈文化的“物化价值”,而是滋养人心的“化境”之路。意识形态的核心是人,法院文化的核心也同样是人,核心中的中枢是“法院人”,本文创新从“法院人”这一法院文化建设主体出发,明确地表达法院文化的基本品貌以及发展趋势,使之变成一个普遍的信息和共识,去辨析“法院人”的构成、探究“法院人”的作为,明确“法院人”的追求。从“法院人”角度去领悟真正意义上的法院文化建设。而法院文化最内核的基本形态是“法院人”的心理、意识、价值、言行等等。无形的价值理念的培育非一朝一夕,需要通过外界的价值教化、规范引导、行为效应甚至是物质载体来传递和养成。

以下正文:

“文化来源于人,也服务于人”,文化主体是文化内涵的本质基础。与其他法院工作或者任何改革一样,法院文化建设也离不开具体主体的运作,需要借助实实在在的人的力量,不会凭空启动和完成。然文化是一种沉淀的、内在的、精神的积淀或“养成”,谈文化,不是谈文化的“物化价值”,而是滋养人心的“化境”之路。(1)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对法院文化建设的研究还是在实践中,都停留在法院对外的“宣示性文化”之上,而法院内部人员对法院文化建设的感受却未曾触及。在力度堪称全所未有的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愈加需要从法院内部文化这一核心因素去探究司法体制改革实效与理想之间的偏差。对处于司法最前沿、面临更为复杂多样压力和挑战的基层法院而言,如何开展能够提升自身素质、实现自我发展的法院文化建设,为重中之重之事。只有重新审视位于“金字塔”最低层、发挥“支撑”作用的基层法院的文化建设样态,才能真正体现整个法院文化建设的意义和功能。

一、写像还原: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的“苟患失之”

法院人员既是法院文化建设的主体,也是法院文化建设的客体,既是设计者,也是实施者,因此,人的感受成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首要因素。本文以J法院为研究微样,采用问卷调查形式(2),真实还原当下基层法院人员“苟患失之”感受。

(一)迷惘思疑:价值目标之缺

1.价值异变蜕化

在问卷中,关于对法院文化建设中的核心内容的选择,仅有56.49%的受访者选择了核心价值观,让人诧异的是有11.87%受访者认为物质载体是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见图一。本以为法院内部决策层对文化建设的价值取向的认识会更为清晰,但在调查中显示,也只有58.24%的院、庭领导选择了核心价值观。这一结果显示,当下基层法院无论是在决策层还是普通人员中,对于法院文化最基本的认知还非常模糊。支配法院人员行为选择、制约思维和判断、影响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核心价值观,现如今已经“沦落”到法院内部连最基本的认识都如此的模糊甚至是偏差,显然法院文化建设发展的方向也就亦然隐隐。

2.目标隔世之感

在认为法院文化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中,认为目标不明确、缺乏统筹并与工作脱节的高达42.06%,选择重物质轻精神建设的占10.31%,缺乏自我特色的占13.89%,认为忽略人文文化情怀的为18.45%,见图二。当下我们的法院文化建设特别是基层法院文化建设,还是处在一个“被动配合, 疲于应付” 的状态,并没有结合本法院的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循序渐进的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导致文化建设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内容枯燥乏味,严重影响了法院文化建设应有的效果。

(二)渐行渐远:团队精气之缺

1.“漠不关心”的个体化

集体荣誉感是一种积极的心理品质,是激发人们奋发上进的精神力量。关于对集体荣誉的理解和认识,仅有44.65%的受访者表示与自己的言行举止息息相关,见图三。我们一直强调的集体荣誉观已经悄无声息的发生了变化,从应当息息相关的高标准“退化”到做好本职工作的“次”要求,甚至正在向不违纪违法这种“最基本”要求下滑。调查结果同时也显示87.35%的中层以上领导及67.41%院龄3年以上的人员,认为自己的言行与集体荣誉观有关联。当下新一代基层法院人员并未将自己“植入”于集体中,对集体荣辱观的认知标准已经“个体化”。

2.“互不认识”的边缘化

融入集体的第一步就是要你要熟悉和了解身边的人。问卷显示,约有一半的受访者,仅有7.59%的人员表示对本单位的人员基本了解,见图四。我们还发现一个现象,在编人员与非在编人员之间的差异,无论是在编人员还是非在编人员,对在编人员的认知度明显高于非在编人员,甚至有非在编人员在调查中表示连自己本部门的人员都不了解,这种“边缘化”的感受俨然已经成为不少法院人员特别是非在编人员,对法院文化建设的主要认知。 “互相不认识”,彼此“边缘化”,又如何来确保团队的运作?

(三)失望颓唐:职业归属之缺

1.承载负荷:疲惫不堪之态

随着社会的转型发展和经济的飞速发展,各类矛盾纠纷呈井喷式增长,而与此形成对比的,三年来以内招聘困难和人员流失一直并未满编运行。繁重的任务导致加班成为常态。平均每天加班在一小时以上的高达73.2%,见图五。同时,法官助理的加班时间明显比法官多,40.39%的助理表示平均的加班时间超过两个小时,这一比例远高于法官25.33%的比例。工作重压下自然形成的身心疲惫状态,久而久之自然也会产生对工作的厌倦感受。“疲惫不堪”、“疲于应付”俨然成为当下基层法院人员的最直观的感受。

2.效应顾忌:如履薄冰之态

社会对案件的误解、曲解及舆情、工作强度大、要求繁多、当事人信访缠访、对案件的各种“插手”干预、极端个人的威胁报复、案件责任追究等成为当下法院工作所面临的压力和风险,见图六。在当下网络时代,法院和法官的工作被置于摄像头、显微镜之下,任何一份判决、一桩案件、一个行为甚至是一句话、一个眼神都可能以始料不及的新闻点而引起社会高度的关注和争议。“焦虑不安”的风险压力成为压在基层法院每个人员心中最大的“石头”,“忐忑不安”自然“真情流露”于脸上。

3.职等酬报:触不可及之态

长期以来,受制于各种原因,基层法院的职级待遇、法官等级受职数始终难如人意,“科员现象”等非常明显。而薪酬待遇与同级的公务员并无太大差异,然法院工作对法院人员的职业素质要求更高,任职条件要求更严,高要求与低保障之间形成的矛盾十分突出,这一点与我们从问卷调查中得出的结论形成印证,见图七。而对薪酬的满意程度则更低,有超过一半的被调查对象表示不满意,见图八。普遍的法院人员认为自己的付出与其所应得的还相去较远,显然,这种认知极大地挫伤了工作热情和激情,或许这也是导致人员,特别是青年法官“不可触及”到“回报”,而不愿留在基层工作的直接原因。

4.砥柱建造:分崩离析之态

从近三年来J法院流失的人员构成来看,除了因为职业保障缺乏而变动较大的聘用制人员外,在编人员的流失更是让人吃惊。仅2015年有9人离开J法院,见图九。

图九  在编人人员流失情况

辞职 调离

其他党政部门 上级法院

2 6 1

更让人“扼手”的是,离开中有77.78%是年龄在30-40岁的“主力干将”,55.55%为研究生以上的学历“精英人才”。离开的人我们现在唯有“祝福”,而“留下”来的人选择更让人痛心。在具有法官职称的受访者中,对未来职业意向的选择中,仅有31.77%选择入额法官,甚至还有12.09%的人员表示有机会离开法院,见图十。法院煞费苦心、殚精竭虑培养出来的这些“中流砥柱”已经“不愿意”再去承担他们应当承担的责任了,甚至是想“逃离”。

(四)贫窭空洞:撑持激发之缺

1.激励支撑:镜中之花

在对法院文化建设制度文化的首要核心的选择中,高达32.2%的选项是激励制度,见图十一。而关于激励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调查中,18.94%的选项认为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激励,22.51%选项认为缺乏物质激励,17.9%选项认为未体现人文关怀、无法激发认同,18.16%表示激励范围和对象非常有限,见图十二。

图十二 激励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没有实质性的奖励 缺乏物质奖励保障 平均主义

明显 缺乏人文

关怀 范围和对象有限 其他

18.94% 22.51% 17.9% 22.25% 18.16% 0.24%

这一出乎意料的选择恰恰说明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当下激励制度犹如“镜中之花”,只能给我们“画饼充饥”,进而导致普遍对激励制度的无限“渴求”。

2.传承阐扬:几近消失

文化是凝聚人心的魂,法院要想可持续发展,显然必须要有自己的文化传承。但从调查显示的结果看,我们的文化传承岌岌可危。在对自己所在部门的文化、传统及特点调查中,32.仅有20.76%明确表示有鲜明的特征,甚至还有10.43%的表示根本不知道,见图十三。关于对所在部门近三年来所获得荣誉的了解情况,高达53.44%的受访者表示不是很清楚。上述两个问项都是限制在受访者对自己所在的部门的文化了解上,但对一个“小小”的部门文化了解尚且如此,对法院整个集体的文化了解则更是不敢想象。可以从这种不了解、不知道最基础的感受,来最真实地反映出我们的文化已经出现了严重的断层,甚至是断裂,即将“随风而去”。
责任编辑:锦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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