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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形式走向实质: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完善(三)
作者:谢菲  发布时间:2018-12-26 17:37:31 打印 字号: | |
  三、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未来出路

防治家庭暴力,并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而是社会问题。而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也不是仅从法律上完善就可以完成的,还需社会各界力量通力协作,共同完成。

(一)立法上,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

首先,应完善现有法律规定,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执行提供法律保障。第一,建议扩大保护范围,对“家庭成员”作扩大理解,把同居成员、未婚情侣、已经分手的情侣或夫妻遭受另一方暴力的情形也纳入保护令的保护范围内。第二,对举证责任做专门规定,申请人只需提供一定的证据(如验伤证明、报警记录等)能够使普通人认为其主张具有事实依据即可,而无需证明其正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正面临家庭暴力的威胁。第三,多元化救济措施,如强制被申请人进行心理治疗,对被申请人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限制,禁止探视未成年子女,还可以将此纳入征信系统,多效并举,保障受害者的人身安全。第四,关于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后果,因人身安全保护令也属于法院的生效文书,若违反则应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若其行为还构成其他犯罪,应从重罪处罚,以此来增加施暴者的违法成本,加大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第五,明确规定法院、公安机关、基层组织等的执行权责、执行措施,从各部门各自职责和职权范围考虑,虽然法院是执行机关,但在禁止暴力、跟踪等保护措施时,公安机关和社区基层组织等更具有优势和效率,故此类救济措施应当由公安机关和社区基层组织就近执行;而涉及财产、强制心理治疗等的保护令则可以直接由法院执行,必要时,公安机关和社区基层组织协助;此外,法院、公安机关、基层组织都应该对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定期走访,法院、公安机关、基层组织相互之间也应及时反馈信息。第六,对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生活救助、法律救助等后续保障措施也应明确写入法律规定中,具体的操作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由地方出台地方性法规进行明确。

其次,要打破现有反家暴法律规定四处分散的局面,应建立完整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系统,在该系统里不仅应包括实体规范、程序规范,还应该囊括规定各职能部门相应职责、履职程序、法律责任等的行政法规,以及各地方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各法律法规应当有机统一,相辅相成,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

(二)司法上,开通专门的绿色通道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与其他案件不同,系申请人正在遭受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16)提起的,是申请人安全受到伤害或者威胁时提起的,有其现实紧迫性。因此,人民法院应当设立专门的绿色通道,便捷立案,专人负责,优先处理,确保申请人能尽快取得保护令,获得法律上的保障。具体为,基层法院开设专门的立案窗口,安排专门的合议庭进行审查;申请人立案无需取号排队,立案后立即将案件移送专门合议庭,承办人应优先处理并尽快作出裁定。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反家暴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应在72小时内、紧急情况下应在24小时内作出裁定(17),但是考虑到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性和紧迫性,法院应将每起案件都视为紧急情况,若遇周末也不应暂停审查。

(三)执法上,构建多方联动机制

正如上文所说,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需社会各界多方协作,因此,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妇联组织、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社会基层组织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共同构建多方联动机制,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共同协作。

1、沟通反馈机制。各职能部门之间在执行或者协助执行保护令的过程中应当加强沟通和反馈,各部门应当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负责各部门之间工作的联络、沟通和协调,保证各部门信息共享、交流畅通。

2、监督回访机制。为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顺利运行,各执行部门应设立监督回访机制,定期对申请人进行走访,了解保护令的执行情况;公安机关和社区还应对被申请人建立专门的台账,监督被申请人是否存在违反保护令的情况。

3、救助机制。救助分为生活救助和法律救助。生活救助包括对申请人进行就业培训或就业指导,使其实现经济独立,对生活特别困难的申请人还可以发放救助费、提供公租房等。法律救助主要是指受害者离婚、继承等纠纷中对其进行法律援助。

4、心理辅导机制。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除了身体受到伤害外,精神上也有巨大的创伤,对其进行心理辅导是必须的。社区等基层组织可以经常性地开展心理讲座,对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

5、法律宣传机制。社区可以长期、多形式地开展反家暴的法制宣传活动,可以邀请法官、律师进行法制讲座;法院在审理反家暴相关案件时也可以组织社会大众旁听;以此增加百姓的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在遇到家庭暴力时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权益。

结语

防治家庭暴力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建立已经迈出了巨大的一步。虽然目前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还有不完善之处,但相信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必将落于实处,家庭暴力的防治工作也将稳步推进!
责任编辑:锦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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